“投资者掩护·明法则、识危险”案例——“尾市”拉升藏玄机 自觉追涨落骗局
2011年11月24日,在到达支配股价方针后,任某某将持有的50万股“X”全数卖出,致使该日股价震动下跌。任某某经由过程尾市三分钟的支配赚取近30万元。(见下图)
实在,一般投资者出于看好某只股票的投资代价,即便是在尾市时代买入,依然属于正当行动。任某某行动的守法性在于,其大批买入股票是为了拉高开盘价,拐骗投资者跟风,一旦方针未遂,顿时乘隙套现,底子不是实在的买卖方针。如许的行动就违背了《证券法》第七十七条制止以其余手腕支配证券市场的划定,组成《证券法》第二百零三条支配市场的景象,肯定会遭到羁系部分的重办。2011年至2014年时代,证监会前后两次对其作来由罚,开出3亿多元罚单。
投资者停止市场投资时,应顺从合适代价纪律的感性投资体例,连系市场、行业和公司的环境停止沉着阐发,警戒市场支配者息事宁人,制作子虚繁华。若是自觉跟风炒作,极易被市场支配者支配,形成沉重丧失。以本案为例,假定投资者小明被尾市股价的敏捷下跌所引诱,以开盘价30元价钱追涨买入,第二天即吃亏3%。在此提示泛博投资者,尾市时代莫名产生股价异动,其中恐有蹊跷,跟风炒作、追涨杀跌实乃刀口舔血,谨慎天上掉上去的“馅饼”变成市场支配者的“骗局”,成为市场支配者的高位接盘侠。